时间:2019-09-07 00:49:51 来源:上海安信 作者:静安区追债小能手 浏览次数:
我2002年刚来到上海安信追债公司,在静安区一家律师事务分所执业。一天下午,当我在律师事务所的值班室值班时,一个中年人走了过来。那个人看起来慌张,期待地看着我。后来我意识到他是中源汽车公司的副总裁。
他给我讲了这个事件的故事:原来他们的公司是一家新成立的公司,隶属于国有企业中国某有限公司。公司与李某公司之间超过120万元的商业付款被一名伪造中源汽车公司公章的内部销售人员骗走!如果这笔钱不收回,将直接影响总行对公司领导层的评价,因为这是一家新成立的国有企业。
经过对案件的仔细分析,我认为李某公司应该被要求提供资金,因为:
1.李某公司对在购买价格上被欺骗负责;
2.如果一个案件被举报并作为刑事案件处理,要找到一个赚钱的推销员是一个问题;
3.即使找到了推销员,恐怕他也没钱;
因此,我主张将此案视为一般民事纠纷,而不是刑事案件。
当时,中源公司也同意了我的计划,但半路却杀出一个程咬金。总部的一名主任推荐了另一名律师过来。那个律师比我大,已经在上海执业十多年了。起初,他也同意我的计划,但当他上法庭时,他可能感到不确定,同意另一位律师的意见,并按照先刑事后民事的一般方法处理案件。我在法庭上坚决反对,最后法庭不得不停止。一段时间后,法院举行了第二届会议。这次,法院院长亲自担任主审法官。最后,法院接受了我的意见,并决定李某公司应承担支付货款的责任。
事后,尽管律师凭借她的关系把中交公司的案子移交给了她,但无论何时只要有“硬骨头”追债案件的时候,他们都会来找上海安信讨债公司!